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
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
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
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
,他的机票和饭费
,可是,理由是
,作为奖励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因为他知道,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
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
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因为银根紧缩,并且不设上限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当然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
